重庆财信集团破产重整案启动 破产管理人将于3月14日摇号产生

来源:头条地产

2025-03-02 19:51

2月2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财信集团等5家企业破产重组,并发布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的公告。报名日期截至3月10日,并将于3月14日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



    2月2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庆财信集团等5家企业破产重组,并发布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的公告。报名日期截至3月10日,并将于3月14日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

    这5家企业分别为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宏迈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财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融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均为财信集团的关联企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从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中,以随机摇号方式指定一家联合体作为上述5案的破产管理人。



公告全文如下: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任财信集团等五家企业破产重整案管理人公告


(2025)渝五中法破委字第68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分别裁定受理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渝05破申84号]、重庆宏迈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025)渝05破申85号]、重庆财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渝05破申86号]、重庆融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渝05破申87号]、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渝05破申88号]破产重整申请。因上述5家企业系关联企业,为有效统筹推进5案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相关规定,本院决定从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中,以随机摇号方式指定一家联合体作为上述5案的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本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已编入本院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机构,与编入外地法院管理人名册的一家中介机构(不限机构类型)组成联合体,本地机构作为主办机构,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报名。联合体中编入外地法院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应当自2020年1月1日起办结过1件以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或者自2020年1月1日起办结过1件以上债权金额超过200亿元的破产重整案(实质合并重整案件债权金额可累计计算)。 

2.同一家机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视为不同机构)仅能参与一个联合体进行报名。报名机构的总机构、各分支机构均拟参与本案报名的,总机构与各分支机构以及其分支机构之间不得作为一个联合体参与报名。

3.报名机构及派出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被本院决定停止担任管理人或者从管理人名册除名的,不得参与报名。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报名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报名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名单;

2.编入外地法院管理人名册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所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3.报名时确定的管理人团队主要人员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发生变更的书面承诺。

4.所在地非重庆市的报名机构,关于担任本案管理人后将就本案在重庆市设立常驻办公场所、派驻常驻机构及人员的书面承诺;

5.报名机构及派出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为便于审查和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中介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论是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均须向本院作书面说明:(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2025年2月24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3)现在是或者在2025年2月24日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5年2月24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报名中介机构派出人员具有下列情形的,报名中介机构也须向本院作书面说明:(1)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2)现在担任或者在2025年2月24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而未书面说明的,视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报名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并提交承诺书,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取消本次参与指定管理人的资格,并暂停其在三年内担任本院新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资格。 

三、报名方式及摇号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在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在系统上报名时只提交报名申请表,其它材料请提交至专用电子邮箱)。联合体统一使用联合体中本院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账户报名并参加摇号。

2.资料提交:通过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同时,向本次选任管理人专用电子邮箱jxglr@qq.com提交相应报名材料,以便我院审查报名资格。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7时

4.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11—13日

5.摇号时间:2025年3月14日10时

6.摇号地点:本院(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7.摇号结果运用:本次摇号将依次摇出中选机构,第一、第二备选机构。本院指定管理人后,出现被本院决定停止担任管理人或者从管理人名册除名等应当更换管理人情形的,本院将按照备选顺序更换管理人。

特此公告。


附件:

1.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含股东名册,高管名单,债务清册)

2.重庆宏迈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含股东名册,高管名单,债务清册)

3.重庆财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含股东名册,高管名单,债务清册)

4.重庆融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含股东名册,高管名单,债务清册)

5.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含股东名册,高管名单,债务清册)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63929530

破产法庭联系人:陈思静

联系电话:023-68190137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